日期:113年9月3日(星期一)
時間:不記得
地點:公司-王經理辦公室
江技術長:像今天的報修,你就沒有經過我,但我看了一下那報修,我覺得你的判斷是對的,因為它就是今天要出去。所以你直接提報修是ok的。0:11所以我覺得有稍微跟你講一下,你都有在改,這是好事。所以我才會建議說我們再做一個月的評估。不要說時間到了好像一點機會也沒有。0:26所以這個月的評估,重點在於溝通這件事。這樣OK嗎?
林珮珊:好。
重點:原本的錄音檔長達10分鐘之多,已經全部被謄寫成文字檔。
疑點1.整個會議都沒有提到「試用」或「試用期」這個字眼。為何公司還一口咬定有和原告約定試用期?
疑點2.這次的考核評估表裡面(原證3 裡面),最底下的「公司給予改進措施或建議」卻是空白,這等於是卻沒給員工具體的建議或任何改進措施 。這要讓員工怎麼進步?